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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威发布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》发布
【摘要】(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)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第一节 职责第二节 机构第三章 罪行和处罚第一节 分裂国家罪第二节 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三节 恐怖活动罪
- 发布时间:2020-07-01 00:45:08 浏览:37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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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十二:二审的阅卷
【摘要】第八十条 对于一审裁判文书,应当重点了解认定的事实、采信的证 据,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观点、一审法院采纳的情况。第八十一条 二审期间的案卷材料包括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全部案卷材 料、一审法院的案卷材料。辩护律师应注意查阅一审庭审
- 发布时间:2019-06-12 21:25:29 浏览:1022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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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十一: 一审期间的阅卷
【摘要】第七十七条 在一审期间,辩护律师可将起诉书与起诉意见书进行对 比,掌握公诉机关在指控事实、证据、罪名及适用法律方面有无变化。第七十八条 辩护律师已经在审查起诉期间查阅、摘抄、复制了案卷材 料的,在一审期间应当查阅、摘抄、复制下列材
- 发布时间:2019-06-12 21:22:08 浏览:976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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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十:审查起诉期间的阅卷
【摘要】第七十五条 在审查起诉期间,辩护律师阅读起诉意见书时,应当重点 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情况及到案经过、侦查查明的事实和证据、涉嫌的罪名 及适用的法律。第七十六条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,补 充侦查完毕后,辩护
- 发布时间:2019-06-12 21:19:03 浏览:785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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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九:阅卷的一般规范
【摘要】第六十一条 辩护律师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,可以查阅、摘抄、 复制与案件相关的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。六十二条 辩护律师可以采用查阅、摘抄、复印、拍照、扫描、电子 数据拷贝等方式进行阅卷,也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选择适当的阅卷方式 。第六
- 发布时间:2019-06-10 18:21:18 浏览:1110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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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八:向检察机关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
【摘要】第六十条 辩护律师认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 的,应当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。(一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辩护律师应当申请人民检 察院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:1
- 发布时间:2019-06-10 18:14:56 浏览:643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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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七:审查批捕期间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
【摘要】第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期间,辩护律师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听取辩护意见的要求 。第五十八条 辩护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、无社会危险性、不 适宜羁押以及侦查活动有违法犯罪情形的,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意见 。判断是
- 发布时间:2019-05-20 17:28:10 浏览:860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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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六:申请监视居住
【摘要】第五十二条 符合逮捕条件且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,辩护律师应当为其申请监视居住 :(一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的;(二)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(三)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;(四)因为案件
- 发布时间:2019-05-14 21:49:14 浏览:173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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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五:申请取保候审
【摘要】第四十六条 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,根据案件情况,应当考虑被羁押或 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。第四十七条 被羁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符合下列情 形之一的,辩护律师应当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7 :
- 发布时间:2019-05-13 18:19:53 浏览:386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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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四:申请、变更强制措施的一般规范
【摘要】第四十一条 辩护律师认为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 措施不当或者符合适用其他强制措施条件时,应当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。第四十二条 辩护律师认为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 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,应当申请解除强制措
- 发布时间:2019-05-11 22:42:48 浏览:361次
- 1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九:阅卷的一般规范
- 2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十二:二审的阅卷
- 3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十一: 一审期间的阅卷
- 4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七:审查批捕期间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
- 5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十:审查起诉期间的阅卷
- 6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八:向检察机关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
- 7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一:律师会见的一般规定
- 8如何辨别诱供的合法性边界
- 9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二: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会见
- 10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之五:申请取保候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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